廖廍子庄雖然說是由完全張廖族人所建立,但就其來的先後分有頂廍仔與下廍仔,現在水利管理上稱為柴裡埤小給一之二的圳就是頂廍仔與下廍仔的界河,圳以東就是頂廍仔,以西就是下廍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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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約是在同治年間,頂廍仔張廖族人從二崙來到柴裡陂畔開庄,也許是開設糖廍,也許是管理維護水陂(埤),在口傳中沒有相關訊息也,沒有留下任何資料,頂廍仔張廖族人原祖籍地是福建省詔安縣二都官陂楊桃樹下村。

  開庄後,頂廍族人回到福建省詔安縣二都官陂楊桃樹下村,又將旁邊村子圳嶺流村的族親五兄弟招募到廍子一起工作,這五兄弟就住在下廍仔。

  幾年後,五兄弟已有立足之力,於是由五弟回圳嶺流村將母親接到廍子共同生活,不幸在回大陸的途中遭遇船難,五弟喪命。

  從五弟喪命後,下廍仔庄張廖族人不在進行謝平安的祭祀。

  分家產時,為了照顧五弟的遺族,從界河開始,依序是老大、老二、老三、老五,老四居於庄尾。

  如果這說法是正確的,那麼從倪贊元所編纂《雲林采訪冊》中記載:「頂廍仔、下廍仔二十九戶、一百二十五丁口。」

  這丁口是指人頭稅的計算法。原意需每一成年人都需徵收。因此,應該是每一丁口均需繳交人頭稅,但臺灣有一段時間,由於鼓勵漢人攜家帶眷來臺墾殖,因此只向男性徵收。依《諸羅縣志》中:「每一丁年4錢7分6釐。三縣之例,以有室不分主客家者均編,客戶單丁不與焉。」

  那麼也就是說在清光緒二十年間時,廍仔16歲以上,65歲以下男子有125人,這不算客戶單丁,以及逃稅的部分,若以每戶十人計算,當應時人口應有近三百人的聚落。

  

文/施朝祥2016.07.26

 

後記:  

  本文由清亮清風等人口述

附錄相關文獻:

  雲林采訪冊

  諸羅縣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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